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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某乡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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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青年网-LNqn.Com
点击:次 时间:2006-6-22 17:5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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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司法局的工作部署,结合王四营乡的工作实际,在司法所立户列编的第二年,我们以创新务实的工作姿态,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王四营乡党代会、人代会所确定的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党委团结、调动、调整、确保的“八字”工作方针,紧紧围绕王四营乡发展经济,大环境绿化,农民搬迁上楼等党的中心工作,发挥司法所的工作职能作用,努力维护全乡的社会稳定,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全面地履行司法所八项职能,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下面就司法所全年的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 一、司法所建设 今年是司法所立户列编的第二年,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建好司法所仍然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之一,司法所现有编制2人,(司法所长1人,司法助理员1人),做到了专编专用,专职专责。 为了逐步实现司法所的规范化管理,我们制定了下列规章制度:1、司法所工作职责。2、司法所应遵守的原则和工作要求。3、司法所工作制度。4、两劳安置帮教管理规定。5、例会制度。6、司法助理员的工作职责。7、档案管理工作制度。8、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办法。 上述规章制度均已悬挂上墙,起到了提高司法所的知名度,宣传了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树立司法所形象的重要作用。 二、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是司法所八项工作职能之一,但它的工作量要占全部工作的60%以上,因此,下大力量抓好人民调解工作是司法所的首要职责。今年以来,我们在继续巩固完善四级民调网络的同时,狠抓认真贯彻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两个“若干规定”。三月初,我们与朝阳区法院南磨房法庭共同举办研讨会,三月中旬,我们利用例会召集所有的调委会主任认真学习“两个规定”,王四营乡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副乡长奚军,亲自主持会议并就如何抓好2003年司法行政工作及认真贯彻“两个规定”发表了重要意见。他要求:“各村调委会要在理解和执行两个规定上下功夫,严格按照程序处理民间纠纷,各村调委会至少搞出一两件事实清楚,要件齐备,使用法律得当的,能被人民法院认可的调解协议书”。为唱好民调这出重头戏,我们做到了“三落实”“六统一”,即: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培训落实,名称统一、印章统一、标识统一、徽章统一、工作程序统一、调解协议书格式统一。目前,我乡共有调委会6个,调委会成员44名,首席调解员6名,十户调解小组379个,调解员、信息员758名。 各村调委会大胆探索新时期新情况下,人民调解工作新思路,以超前的意识研究本村所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根据大环境绿化,农民搬迁上楼所引发的房产确权、析产、继承、赡养等问题,研究对策,防患于未然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重大纠纷不出乡。减少了诉至法院的纠纷案件,减轻了人民法院的工作压力。 今年我乡共调解纠纷118 件,成功率为 98%,其中:司法所调解39件,官庄村调委会7件,观音堂村调委会12件,王四营村调委会5件,南花园村调委会6件,道口村调委会22件,孛罗营村调委会27件。由于基础牢靠工作扎实,防范到位,今年我乡纠纷发案率比去年同期降低了20%,有效的维护了地区的稳定。 经常的排查工作预防纠纷激化,是掌握主动权的有效措施,各村调委会认真落实乡党委、乡政府司法所布置的排查工作,特别是“两会”、“五一”、国庆节期间广大调解干部不顾“非典”的威胁,进行了三次拉网式的大排查,做到了不留死角,在排查中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把一些可能出现的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培训工作情况 为了提高基层调解组织骨干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调解的工作能力,年初我们制定了培训计划并付诸实施。半年来,我们先后举办了《继承法》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培训班,参训人数达到了260余人。培训期间垡头司法所、小红门司法所、孙河司法所等单位也派人参加了学习,这种做法加强了协作、加强了团结,起到了相互学习,相互了解共同提高的作用,同时也达到了资源共享的目的。通过培训使我乡基层调解骨干依法调解的工作能力和各方面的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 四、两劳安置帮教工作 抓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是保证,制度是规范。在组织健全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并悬挂上墙。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1)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2)衔接制度(3)重点帮教制度(4)例会制度(5)汇报制度(6)档案制度 。 两劳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地区稳定,维护社会治安,防止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给社会重新造成危害的重要日常工作。目前全乡范围内共有刑释解教人员26名,其中:王四营村委会5名,官庄村委会7名,观音堂村委会4名,道口村委会5名,南花园村委会3名,孛罗营村委会2名。在各村帮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每一个帮教对象成立了帮教小组,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想尽一切办法帮他们解决这样那样的困难,经过各个帮教小组耐心细致的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帮教工作任务。没有重新犯罪的发生,为维护我乡的稳定和治安做出了重大贡献。 五、普法和法宣工作 普法和法宣工作是司法所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协调乡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经常性和阶段性普法和法宣工作是我们的责任。今年我们购进普法书籍370本,乡机关干部人手一册,各村党支部党员、各村村委会成员人手一册。学习形式灵活多样,如集中学习、分组学习、村党支部组织学习和自学等方式。 今年我们配合计生办、民政科、综治办、规划科宣传各项法律四次,宣传的法律有:《计划生育法》、《土地法》、《婚姻法》、《防火规定》、《交通法规》、《外来人口管理规定》、《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宣传的主要形式有:张贴法宣标语、出动宣传广播车、悬挂横幅、下发法宣材料、制作法宣板报等。为了达到预期目的,我们在有条件的法宣站组织老年秧歌队在现场表演,吸引众多的人观看法宣材料,据不完全统计,接受宣传的人数在万人以上。 在普法、宣法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王四营乡党的中心工作,认真落实朝阳区“四五”普法实施方案和王四营乡“四五”普法工作计划,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四个相结合即:把法治宣传教育与促进我乡经济发展相结合,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与依法治乡加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本辖区本部门的中心工作相结合。利用我乡孛罗营村办“文明学校”的有利时机,为村民们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继承法》,现场解答村民们提出的各类问题。从10月22日每周三开始,由司法所所长孙万德主讲,预计授课十期每期50人,授课人数将达到500人。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件经常性的日常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利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是国家对某些经济困难或者特定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费用提供法律援助的一项法律制度。根据市区司法局的指示精神和统一部署,结合我乡的工作实际,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了法律援助办公室。以行政村为单位,下设六个法律援助信息窗口,及时搜集信息,努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制定了法律援助实施计划并付诸实施,对我乡六个行政村的低保对象和残疾人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其中:官庄村委会17户31人,残疾人数111人,观音堂村委会19户31人,残疾人数66人,王四营村委会11户16人,残疾人数37人,南花园村委会9户18人,残疾人数27人,道口村委会9户12人,残疾人数41人,孛罗营村委会21户47人,残疾人数64人。共计86户155人,残疾人数346人。将所有这些调查结果单独建立档案,以便今后更好的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XXXX乡司法所 200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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