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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生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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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青年网-LNqn.Com
点击:次 时间:2006-8-10 8:4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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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们按照市计生委的统一安排,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为指针,紧紧围绕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这一中心,在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加强再生育审批管理,实施政务公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做一简要汇报: 开展情况: 一、完善利导机制,解除育龄群众后顾之忧 我县积极构建计划生育“六位一体”利益导向机制即:少生奖励、优先优惠、免费服务、困难救助、贫困扶持、养老保障。 在“少生奖励”方面,2005年度全县统计上报425名奖扶对象,奖励资金全部落实到位,2006年度全县新增奖扶对象129人,县承担的奖励资金1.7万元已全部上解市财政专户。全县城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共有2194人,已有1908人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奖金,落实率为87%;奖金一律由本单位在事业费中列支;全县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共有1673人,其中有958人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奖金,落实率为57.26%,奖金由乡镇计生经费中列支。2003年10月1日以来全县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共有34人,目前,资格审查工作已结束,县财政已将10.2万元奖励经费拨付到位,预计下周举行首发式。全县共有4人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而自愿不再生育夫妻,全部领取了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在“优先优惠”政策落实方面,2006年度共有66人享受了中高考加分优待政策,其中,有31人享受高考加分,有35人享受中考加分。去年以来,县政府对[2001]5号文件《阜城县农村计划生育优待办法》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并以新的文件下发。新的《阜城县农村计划生育优待办法》对农村计生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做了比较细化的规定,县直有关部门也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修定了对农村计生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涉及到计生家庭就医、入学入托、就业、参军、小额贷款等28项优待内容。县农村信用社为计生家庭开办小额贷款业务,计生家庭只要持县乡计生部门开具的有关证明,无需抵压,就可以在县联社办理不超过3000元的贷款业务。今年以来,县联社为农村50个计生家庭办理小额贷款15万元。 在“免费服务”方面,公办学校和幼儿园、医院、县乡直有关部门,对农村计生家庭都实行了减免政策。据统计2005年10月份以来,2000多个农村计生家庭享受减免政策,减免费用累计达8.9万元。 在“困难救助”方面,05年县委、县政府拨付20万元专项资金,建立了救助公益金。并为17户农村计生特困家庭发放救助金3.4万元。2006年度救助对象已进行了初步摸底,全县共有21人,待资格确认后,发放救助金。 在“贫困扶持”方面,“少生快富”工程已全面启动,在上级扶贫部门的支持下,05年以来,我县共有202户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得到扶持,进一步脱贫,扶持奖金达90.75万元。 在“社会保障”方面,我们正在积极与劳动人事部门协调,出台对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办理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待政策出台后,计划县、乡、户按1:4:5比例负担投保金额。 二、实行综合治理,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去年以来,我们针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一直偏低的现实,及时向县委政府汇报,主动与司法部门沟通,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果断采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较好地解决了“征收难”问题。截止目前,全县已先后立案47件,强制执行32件(其中今年1-6月立案20件,强制执行14件),累计司法拘留15人次,依法查封摩托车13辆、三轮汽车及拖拉机6辆、家用电器23(台)件,冻结划拨个人银行贷款36300元,累计征收社会抚养费295万元(其中今年以来190万元),不仅使大部分积案得以解决,而且有力促进了当前征收,全县征收到位率由过去持续几年的50%左右,一跃提高到70%以上,有效地扭转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长期低位徘徊的被动局面。据统计,考核年度全县政策外出生201人,规范建立社会抚养费征收处罚档案201个,应征201人,已征201人,征收面达100%,应征金额270.9万元,已征金额176.2万元,征收兑现率达65.04%。 三、注重人口安全,切实加大出生性别比治理力度 出生性别比关系到人口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县前些年的出生比一直偏高,最高时在115左右,近两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随着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情况出现明显好转,今年以来,我县出生男孩1292人,女孩1256人,性别比为102.87,控制在正常范围内。在这项工作中,我们在县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重点采取了五项具体措施。一是全面掌握底数,做到查有目标,管有对象。今年春季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了一次拉网式重新核查,重新登记,核查结果为,全县共有计生技术服务机构11个,卫生医疗机构25个,终止妊娠药品批发零售机构2个;全县共有B超机41台,具有资格证书的B超操作员48名。澄清底数为有效地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B超仪使用范围》、《B超操作人员行为规范》、《终止妊娠审批办法》等10余项规章制度,要求相关单位每月向县领导小组汇报一次B超使用情况,确需终止妊娠的人员经申报批准后必须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实施手术,定点施术单位必须严格查验《引产手术批准书》及胎儿畸形、死胎证明,并对受术者身份和证件认真查验登记,违者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查处。对擅自终止妊娠者,是一胎的两年内不得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卡》,是政策内二胎的按照《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之后重新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证》。这些规章制度都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在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建立了由县主管领导为组长,卫生、药监、计生三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在定期检查的同时,不定期的进行抽查,05年10月份以来,已先后组织大型检查2次,小范围个别抽查6次,先后查处超范围服务的诊所5个,没收或查封B超仪5台、流产吸引器3台,罚款8000多元。四是全面推行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本着“监督与服务并重”的原则,采取县包乡、乡包村、村专干或小组长包人的办法,全县县、乡、村计生干部1153人对全县571名持二胎生育证且已怀孕的妇女实施“双重”服务,有效地保证了二胎怀孕人员不违规鉴定胎儿性别,不无故终止妊娠。五是实行群众监督,共设举报电话4部,举报箱5个,对举报者保密并给予物质奖励。以上这些措施的全面落实,为出生性别比治理取得实效提供了重要保证。 四、强化措施,加强再生育审批管理 一是强化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每月利用例会时间对执法人员重点培训“一法三规”、《河北省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 二是明确责任,严明制度。县计生局制定出台了《再生育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县、乡、村三级工作人员在再生育审批中的任务和责任,确保了再生育审批工作质量。去年以来共审批857件,无一例错批错发现象。 三是定期督查,严格兑现奖惩。县计生局成立了由技术站、法规股人员组成督查组,每月和申请再生育指标的夫妇人人见面,送技术、送政策、核实婚育情况,发现问题按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五、实施“阳光工程”,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对我县而言,村级政务公开相对薄弱。05年,我们采取三统一的办法,即统一尺寸、统一内容、统一制式,全县投资达5万余元,对全县500人 以上的415个村的政务公开栏全部进行了更新,村级政务公开栏基本达到了市要求的较高档标准。同时安排了专人看护,做到了政务公开栏制作规范、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临时性公开内容更换及时。在此基础上,力争到06年底全县村级政务公开工作全部达到较高档标准。 六、坚持以人为本,自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坚持便民惠民。在组织普查服务、落实节育措施、规范B超使用、强化人口管理等项工作上,我们制定了详细的便民措施,及时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如:对不便上站人员免费接送;在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同时,积极开展优生监测;组织计生干部上门对实施节育措施的群众进行随访服务;为流动人口提供验证、求职、节育、保健一条龙服务等等。在落实惠民政策方面,经过几年的艰苦努力,国家及省市规定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计生家庭奖扶救助、独生子女入托上学优惠等各项政策,基本上在全县得到落实,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全县已累计发放奖励、奖扶、救助等各类款项160多万元,使全县3000多个计生家庭普遍受益。 二是注重人文关怀。对于法律知识欠缺而通过说服教育或法律手段促其落实相关法律条款的违规生育人员,我们都将人文关怀贯穿始终,特别是对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对象,我们始终坚持不歧视,不冷落,并切实做好善后工作,据粗略统计,近两年来,我们已先后组织相关家访120多次,为其中75户及时解决了各类实际问题。蒋坊乡东伊村伊文国,去年履行法院强制执行裁定后,我们在回访中发现其家庭相当困难,没有致富门路,便主动与其所在乡镇联系,帮助其办起樱桃西红柿种植大棚,目前已结果出售,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漫河乡许家铺村女扎户尤更瑞,在乡技术站术后随访时发现其丈夫因在房上摔下,致使双腿严重骨折,家庭一时陷入严重困境。计生局得知后,立即派人前去看望,回来后,机关全体人员为其捐款1800元,使其深为感动。 三是深化技术服务。在搞好常规服务的基础上,我们把实施省委部署的“民心工程”列为优质服务的核心任务。该项工作在去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县的基础上,今年到7月底已普查37581人次,占应普查人数的60.2%。查出各种妇女病3003例,其中宫颈炎2122例,子宫肌瘤115例,乳腺疾病122例,其他疾病644例,查出疾病率为10.89%,均得到及时治疗。同时,县技术服务站与国家科研所合作,聘请专家每月为不孕不育群众免费进行一次义诊。经过一年半的工作,现在已有25对夫妇实现美好的理想,其中有5对已生育了孩子。得到市县领导和群众的一致赞誉,衡水电视台还为此制作了专题节目。 四是严格执行《群众工作纪律》。严肃计生队伍的工作纪律是群众合法权益得以有效维护的重要保证。为切实加强各级计生干部的组织纪律性,在加强思想教育、完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我们专门把国家计生委制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和本局制定的《阜城县计生工作人员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印发人手一册,要求人人牢记在心,用《工作纪律》约束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同时,责成一名副局长专门负责对日常工作纪律的检查及考评工作。几年来,由于始终坚持把思想教育、依法行政、优质服务贯穿工作始终,全县未出现一例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问题,未出现一起群众越级上访或行政诉讼案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计生工作的和谐局面。 存在问题: 一是在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上,随着计生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为我们依法行政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证,但在某些方面,比如,对政策外怀孕不采取终止妊娠的,我们仅能按条例规定,对其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而上级对符合政策生育率要求越来越高,国家计生委又明确要求不能对政策外怀孕者强行施术,因而,我们督促政策外怀孕人员终止妊娠手术缺少法律依据,让我们束手无策。 二是由于农村以户为生产单位,乡镇人均纯收入统计偏高,导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偏高,给征收进度和征收到位率带来不利影响。 三是由于历史原因,县乡计生队伍非财政开支人员工资待遇偏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未能落实,致使乡镇计生工作队伍不够稳定。 四是对于欠发达的县来说,县、乡两级财政都比较紧张,从长远看,对计生经费和计生家庭奖励资金的足额到位难度将越来越大,特殊人群的计生奖励难以兑现。 工作设想: 1、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在继续运用常规宣传的同时,突出抓好进村入户宣传,并充分利用各项法律法规的颁布纪念日,集中开展宣传活动,确保普法宣传常抓不懈,常抓常新。 2、主动争取县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进一步当好县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紧紧围绕全县的发展规划和中心任务,不断推进人口计生工作。 3、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切实把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便民维权贯穿于人口计生工作的全过程。 4、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继续深入学习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培训,努力把学法用法变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5、要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根本任务,坚持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并重的原则,通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积极完成控制人口数量和提高人口素质两大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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