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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信息联系反馈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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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张泽民 武丽萍 来源:辽宁青年网LNqn.Com
点击:次 时间:2008-8-1 6:4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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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国家建立的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进行省际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交换;通过省网实行省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 2、信息交换应准确、有效,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3、建立有效的双向交流和协调制度。现居住地与户籍地应通过信息交换平台以及其它方法提交、反馈有关信息,重点是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的婚姻、生育、生殖保健服务、避孕节育措施、持证和缴纳社会抚养费等情况。 4、按期与流出人口现居住地取得联系,进行信息沟通。对流出人口要及时通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了解计划生育情况,或向流动人口流入地索取《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生育信息通报单》,并按要求填写《报告单回执》,在10日内反馈;每半年向流出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索取一份《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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