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工作已经六年了,耳闻目睹太多的关于乡镇干部和老百姓的诸多事情,有一些话如梗在喉,真的不吐不快。
总结起来,做好目前乡镇的农村工作,大致应该做到以下几点,当然有些仍涉及到当前的农村工作体制,但想到这只是一个工作在基层的农村干部的建议,应该没有太大的过错。
一、上级政府应该取消对乡镇政府的税收任务考核
形成当前各乡镇政府拿钱垫税、到外地买税的情况,都是由当前各地均把税收指标当作考核乡镇政府的主要工作指标,不能够达标的,要一票否绝,乡镇干部不能够兑现工资。但另一方面,应该收税的税务机关由省级直辖,赚的钱比乡镇干部的工作要多得多,做的工作呢,深入基层看看吧,实际情况是各乡镇不遗余力的组织乡、村两级干部下去收税,税务干部只要在办公室里开票据就可以了,形成了税收不能完成税务干部不急乡镇急的特殊情况,这不能说是正常的。
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群众的素质
当前群众享有的权利有很多,在此不一一列举,但更应该强调的是公民应该尽的义务,目前的情况是上级只强调基层干部要转变工作作风,别的地方我不太清楚,但我周边的情况来看,群众已经被媒体捧成了一颗炸弹一样,只要乡镇干部一接触,群众的火气马上就跟上来,别的不说,就说国家的村村通油路工程来说,这应该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国家要拿出一大半的资金帮助老百姓通油路,群众要拿的只是很少一部分,但干部下去收钱的时候,第一次到家就能拿到钱的几乎为零,上级催得紧只能贷款交钱。再比如群众应该交的农业税部分,效果还是一样。
三、机构改革的模式要改一改
当前各地施行的乡镇机构改革的模式基本上是一样的,第一步减下去一些乡用的、聘用的干部,但接下来呢,以前的机构改革,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根本没有减轻财政的负担,相反而是增加了,因为下岗的一部分人要领去一笔资金,离岗和假退的一部分干部还要涨一部分工资,同时还要吸纳一部分人进入各级机关,包括大中专毕业生、复员军人等。
建议乡镇的机构改革应该这样:
1、劝退一部分老资格人负闲在家,工资照拿,一直到老
谁都知道,目前乡镇干部人满为患,维持正常工作根本用不了这么多人,但减谁,怎么减,都是一个定时炸弹,谁也不会轻易去碰他们。如果劝退一部分老同志,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减少他们在岗时另外增加的费用,例如伙食费、交通费、办公费、接待费等;另一方面还可以稳定他们的心情,因为他们都是在岗位在工作了几十年的老干部,无论何种形式让他们下岗都是一件让人头痛的事,也不符合中国人情。
2、合乡并镇,改变用人体制。
建议合乡并镇,这个政策目前正在实施,这里要说的是改变当前的用人体制,象上边所说的,一方面给老同志增加工资假退,一方面再进入这不行,应该是死一个人再进一个人,而不是退一个进一个,这样就会慢慢的减少财政负担。
四、乡镇的地位应该变一变
应该说当前乡镇的地位各有不同,相比之下有好有坏,为什么呢?因为有的地方税源要广一些、多一些,那么这样的乡镇领导可以说就好干一些,税源少的呢,那当然就难过了,用乡镇的财政收入与乡镇干部的工资挂钩很不妥(注意这里挂钩的不是奖金而是工资),比由我是做计划生育工作的,这个工作应该和财政收不不沾边,但如果我乡的税收不完成,那么我的工资就拿不到了,谁能说这种制度合理呢?
乡镇应该和各局的地位是一样的,同样是为群众服务的单位。财政收入也应同县级统一领导,乡镇级也设报帐员制。比如税收完全可以增加税收执法大队专职税收,土地方面的纠纷由土地执法大队专门处理,即使是计划生育工作目前也实行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都应该建单立制,走法制化的道路。如果不这样,看看各乡镇的情况吧!乡村两级干部下去收税,群众要是不缴,上边只能告诉我们要努力做一些工作,要相信我们的老百姓是开明的,但我们受到的“礼”遇呢,很多时候被群众批评的狗头似的,什么事都要提一下,一件不解决就拿税卡我们,干部们能怎么样,能执法吗?依据呢?执法证呢?支持呢?
国家要求各地都要按照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给群众一个正确的说法,但为什么不规定给我们的干部一个相同的说法呢?
问我为什么不同?我举个例子,我是做计划生育工作的,我现在的工资是600多元,还不能按时兑现,要看乡里的税收能不能完成,相比之下,税务干部呢,他们是省直辖的,工资达到了1200多元,入冬的取暧费就达到2000元,还要分房和各种待遇,而我除了工资什么也没有。
一时激动,说了许多,也许有不妥的地方,希望大家能够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