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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两点体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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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陈达 来源:辽宁青年网-LNqn.Com
点击:次 时间:2006-9-3 7:0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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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多年的学习和积累,就如何做好乡镇人大工作这个问题,谈两点肤浅的认识。 (一)乡镇人大工作要有所作为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一些乡镇的人大主席由于分管着乡镇党委和政府的部分工作,而且将大部分时间和主要精力放在党委和政府的工作上,因而将自己的本职工作搁在了一边,人大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造成“耕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现象。这种现象过去有,现在也有。有的人大主席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乡镇人大人手太少,机构不健全;也有的人大主席埋怨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不够。这些理由似乎都有道理。但是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也不难看到,在同样的条件下,有些乡镇的人大主席却做到了本质工作和分管工作有机地结合, 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了,人大工作也开展得有声有色。由此可见,一个乡镇人大工作的好坏,客观条件固然存在,但只要我们人大工作者自身多努力,并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 乡镇人大工作的局面还是不难打开的, 因为乡镇人大工作有“为”才有“位”。 怎样才能做到有“为”呢? 作为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最重要的是要提高对人大工作的认识。有些同志对人大这个机构以及人大工作没有正确的认识,或者说认识不够,一些年纪大一些的同志到人大后,认为自己是到了休闲场所,是退休的前站,因此是整天无所事事,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一些年轻的同志到人大来,则常常把人大的岗位看作是一块跳板,人站在这个跳板上,但眼睛瞒准的确是另一个目标,因而“人在朝中心在汉”。一个人若有了这样一些想法,思想上则容易上产生障碍,并直接影响到工作的积极性。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带头人。一方面,我们要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争取党委对人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并努力协调好人大主席团与政府的关系;另一方面,我们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神圣职责,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忠实行使审议权、任免权和监督权,要经常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只有这样,乡镇人大才能树立起自身的高大形象,乡镇人大的地位和权威才能确立。 (二)乡镇人大工作要体现特性 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这是法律赋予乡镇人大的权利和职责。因此,做好乡镇人大工作还要善于掌握其独特性。具体地讲,我们要注意把握好“三性”: 1、要把握好独立性。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工作要在党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真正成为联结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亲密关系的桥梁和纽带。为此, 一是我们自己要抓好人大工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完善的工作制度是有效开展工作的保障。因此,乡镇人大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大主席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二是我们自己要规划好全年的工作,并力求全年的工作能围绕中心,与上衔接、对下务实。 2、要把握好法规性。乡镇人大工作的核心内容就是依法行使职权。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是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组织者,对乡镇人大依法有效地开展工作起着重要作用。作为乡镇人大,一年内必须依法、着重抓好三项工作:一是依法抓好代表建议的办理,二是依法抓好代表活动,三是依法开展执法检查。 3、要把握好群众性。作为乡镇人大工作者,一方面,我们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做好代表工作,维护代表权益,及时了解、掌握代表的意见、建议;另一方面,我们要加强与选民的联系,经常到选民中去倾听呼声,关心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只有这样,才能有力地推进基层民主,组织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使乡镇人大真正发挥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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