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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秀山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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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 |
| 作者:hhuang 来源:辽宁青年网-LNqn.Com
点击:次 时间:2006-11-17 15:1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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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秀山县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违法生育人员,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从10月中旬开始,到2007年1月底截止,在该县范围内全面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专项治理历年来未处理或已处理未结案的违法生育人员,特别是流动人口违法生育者,新兴富裕人员违法生育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违法生育者,违法生育后长期隐瞒不报者,有执行能力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者,以及违法生育后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者,将是重点治理对象。 在历时四个月的活动中,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台、信息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人口计生相关法律法规,并实行奖励举报制度,广泛发动群众监督检举违法生育行为。二是立案调查,依法依纪处理阶段。各乡镇根据调查摸底、群众举报取得的线索,对涉嫌违法生育的人员全部进行立案查处。对违法生育人员是党员、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逾期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者,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建章立制,总结评估阶段。针对专项治理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管理服务制度,健全基层管理服务网络,夯实工作基础,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全面发展。四是监督检查,总结评估阶段。专项治理活动结束后,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专项治理不力、工作效果差的乡镇、部门,责成说明原因,限期整改,并将专项治理检查结果纳入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业务目标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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