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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固始县扎实开展计划生育“三项治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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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陈万锋 来源:辽宁青年网LNqn.Com
点击:次 时间:2008-4-1 8: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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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城镇居民、流动人口和落后乡村的计划生育管理,建立规范、有序、严格、和谐的生育秩序,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固始县深入开展城镇居民、流动人口、落后乡村居民计划生育“三项治理”工作。 一、统一领导,周密部署。固始县委、县政府成立了计划生育“三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方波亲自任小组长,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听取相关部门责任人汇报,并提出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固始县城镇居民、流动人口、落后乡村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此次治理行动的具体措施;明确职责,强化责任,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确保“三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固定标语、流动宣传车、信息网络等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这次活动的主要内容,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这次治理的方法和处理原则,通过宣传发动,使此次治理活动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社会广泛参与。 三、全面开展了“三项治理”清理清查工作。以计生台帐、公安户口为蓝本,以人口普查资料为参照,组织精干力量进家庭、进街道,逐人逐项进行调查核对,做到“四清查四提升”,一个“完善”。即:清查漏管已婚育龄妇女和漏报出生人员,提升已婚育龄妇女管理服务水平和出生结构;清查外出人员计划生育管理情况,提升流动人口办证率和寄回合格康检证明率;清查计划生育手术遗留情况,提升已婚育龄妇女避孕措施落实率和及时率;清查党员、公职人员生育情况,提升全社会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意识。该县人口计生委根据清查结果,建立完善公职人员及城镇居民计划生育情况信息库。达到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地为育龄群众服务。 四、坚持依法行政,严肃处理违法生育人员。对排查的违法生育的人员,该县人口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执法档案,严格责任追究,对公职人员违法生育的,由县纪委、监察部门牵头,分别对当事人和责任人落实了相应处理,电视爆光,在全县引起强烈反响。有效地震慑了政策外生育行为。 五、建立“三项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1)建立督促检查制度。把三项治理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督导工作内容,逐月通报。 (2)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有奖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对举报查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经济奖励,激发群众的参与意识,接受群众监督。 (3)建立违法生育的公职人员,领导干部先停职、停岗制度,破解公职人员违法人员取证难的问题。对举报有违法生育行为的公职人员、领导干部,女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与调查组见面,拒不接受技术鉴定,或调查证据确凿而拒不承认生育行为的,视为政策外生育,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直接对当事人采取先停职、停岗处理。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党纪和政纪处理。 (4)积极探索组建社会抚养费征收合议庭,破解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问题。该县人口计生委与县人民法院组建合议庭,由合议庭常年具体负责计划生育非诉案件的强制执行工作,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 “三项治理”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全县行政执法行为,震慑了政策外生育行为,为该县稳定低生育水平奠定了一定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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