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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秀山县明确二○○八年人口计生工作新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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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刘发生 来源:辽宁青年网LNqn.Com
点击:次 时间:2008-1-2 1:4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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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9日,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县政府召开会议,总结2007年计生工作,表彰先进。同时,明确了二○○八年人口计生工作新思路:实施“转变,拓展,提升,突破”四大战略,努力开创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 ——工作目标:合法生育率保持在84%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36‰以内;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70%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在上年基础上有所下降;80%以上的村(居)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工作重点:宣传教育、行政执法、优质服务、长效节育、村民自治和信息化建设等六项工作。 (一)抓好学习宣传,统一恩想认识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市委《意见》精神,把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市委《意见》精神上来。进一步提高对加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提高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的认识,提高对稳定低生育水平严峻形势的认识,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把人口发展放在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责任制,做到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落实。 (二)加大行政执法,推进综合治理 在继续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基础上,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综合治理能力,严格控制违法生育,提高合法生育率。制定有效措施,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倍数,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深入开展特殊人群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对特殊人群违法生育的,除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撤销荣誉称号外,按高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纳入普法内容,广泛宣传,使育龄群众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权利、义务知晓率达到90%以上;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治理工作,规范B超、人工终止妊娠执业管理程序,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做好现孕人群全程服务,加大对非医学需要B超胎儿性别鉴定、非法人工终止妊娠和溺弃女婴的打击力度。 (三)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 以努力创建优质服务县为依托,不断拓展服务内容、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以开展“五好”优质服务合格乡(镇)和“六好”优质服务合格村(居)创建活动为手段,力争年内40%的乡(镇)、村(居)基本达到要求;以参与全市“百万群众评议计生”活动为契机,通过优质服务使群众对服务满意率达到85%以上;以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生殖健康服务为载体,全面推进生殖保健、节育技术、优生优育、妇科病防治、性病防治、避孕药具管理发放、不孕不育治疗等技术服务工作,确保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生殖保健服务;以实施“惠民工程”、“利益导向”为载体,整合各级各部门政策资源,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确保为计划生育作出贡献的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强化长效节育,打牢工作基础 把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各乡(镇)、部门按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到人,奖惩到人。对拒不按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公职人员,要作行政处理和经济限制;农村居民和城镇无业人员要运用村(居)自治,给予经济制裁。对在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中弄虚作假,虚报谎报的,一经查实,除追究当事人的政治、经济责任外,所在乡(镇)、部门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五)推行村民自治,加强民主管理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实现民主管理的基础工作,年内8O%的村(居)要求推行村民自治。认真抓好村民自治的制度建设、明确管理主体、完善自治协议、建立激励机制是搞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关键。定期向群众公开现行生育政策、节育政策、奖惩政策、违法生育处理等情况。 (六)加快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共享 抓好人口信息基本情况的调查核实和录入工作,确保人口信息详实、准确、可靠。要发挥人口信息系统利用价值,运用人口信息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探索人口结构、人口分布、劳动力人口状况、人口老龄化对策等方面的路子,推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进程;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制度,公安、统计、劳动、民政、教育、人口计生等相关部门要主动加强联系,运用各自优势,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加强信息交流。 基本保障措施 加大领导力度:继续推行“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为第一责任人工作定式不动摇。要切实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核力度,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党政一把手和整个班子成员政绩考评的必要条件,凡因领导不力,导致责任目标未完成和工作滞后的,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建立领导离任追踪考核制度。 拓宽宣传形式: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宣传栏、公益广告和宣传品等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加大对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基础知识的宣传力度;要认真组织好3—4月和8—9月两次全县集中宣传活动,以推进行政执法、长效节育措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开展;要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打造特色品牌,在国(省)干线公路上制作大型公益宣传标语、在乡镇公路上制作钢架宣传标语,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同时组织编排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花灯歌舞、小戏深入农村宣传计划生育;要深入开展“关爱女孩”、“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人口计生、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抓好队伍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是搞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保证。在配齐配强乡镇、村(居)计生干部基础上,保持队伍稳定;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各级计生干部政治、经济待遇,对村级计生干部要按村级副职选配,并按不低于村民委员会主要干部报酬的标准,纳入定额按月发放范围;要加强干部培训,年内对乡镇计生干部不少于2次、村级专干不少于1次集中培训,不断提高各级计生干部管理服务能力;要以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为重点,加强技术服务队伍建设,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搞好业务技术能力培训,整合技术服务资源,提高服务能力,为推进优质服务打牢基础。 加强部门协作:各部门要自觉配合抓好特殊人群违法生育查处,抓好职工及其家属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认真组织育龄妇女接受生殖健康服务,切实落实联系乡镇计生贫困户的帮扶,确保帮扶对象、人员、措施、资金(物资)、目标五个落实。 加大财政投入:县、乡镇财政要不断完善人口计划生育投入体制,不断加大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投入。按市上的投入规划的要求,县级占80%,乡镇占20%的投入比例搞好预算,确保在上年基础上增长20%以上。保证免费手术费、村级专干报酬、计生人员培训、奖励补助和基本建设等经费的落实,保证人口计生工作的正常开展,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要全额投入人口计生工作,保证上级各种专款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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