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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善的最高原则:保护受施者的尊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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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风中百合 来源:辽宁青年网LNqn.Com
点击:次 时间:2007-6-10 17:5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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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生活困难的人伸出援助之手,表示同情,给予精神和物质的资助,这是人类美好感情的表现,也是社会责无旁贷的资金积累和责任。但是,这种同情和资助,应以不伤害被资助者的自尊心为前提。否则,就有可能适得其反,甚至会把同情和资助变成对被资助者的伤害。 美国纽约靠近寒带,冬天常有大风雪。有时前一天晚上还是一片晴朗,第二天拉开窗帘却发现积雪盈门,连门都很难推开。这时,雪花纷纷扬扬,不但令人难以睁开眼睛,甚至连呼吸都会吞入冰冷的雪水。遇到这种情况,企业常会停止上班,很多私立学校也通过广播宣布停课。然而,惟有公立小学却没有停课,黄色的校车仍在艰难地在路边接送孩子。有些家长对此不解,怒冲冲打电话责问学校,得到的回答是:在纽约有百万富翁,但也有不少赤贫家庭,穷人家白天开不起暖气,供不起午餐,孩子的营养全靠学校的免费午餐(甚至还要多拿些回家作晚餐),如果学校停一天课,穷人家的孩子就要受一天冻,挨一天饿,所以学校不能停课。有家长说:那为何不让富裕人家的孩子在家里,贫穷人家的孩子去学校享受暖气和营养午餐呢?学校的答复是:我们不愿让那些穷人的孩子感到他们是在接受救济,因为施善的最高原则,是保护受施者的尊严。打电话的家长听了学校解释后,连连向学校表示歉意。 有一个很有善心的富翁,想给一些无家可归的穷人一些帮助。他在盖房子的时候,特别设计了很大的房檐,以便让穷人在房檐下暂时躲避一下风雨。房子盖好后,确实有不少穷人聚集在他家屋檐下。可是因为人多嘈杂,给富翁家人带来诸多不便,于是,难免发生一些口角,彼此弄得很不愉快。有一年冬天 ,一个老人在屋檐下冻死了,人们便议论纷纷,骂富翁为富不仁。一次强台风来了,一般的房子都没有什么事,可是富翁的房子因为房檐特别大,结果被掀翻了顶。那些与富翁家人有过口角的人幸灾乐祸 ,都说这是老天的报应。本来一心想办好事,却遭到众人唾骂,这是为什么?富翁经过反复思考,悟出其中的道理:乐施好善不能只凭好心肠,还要讲究方式方法。如果施善伤了受施者的自尊心,让其感到是在接受嗟来之食,那就会引起他们的反感和敌视,只有保护受施者的尊严,维护他们的自尊,他们才会乐于接受你的恩惠并从心里感谢你。吃一堑,长一智 ,富翁重新建房时,把屋檐盖得很小,用省下来的钱搭建了一间屋子,专供无家可归的人临时躲避风雨。这样一来,在小屋里躲避风雨的人都很感谢富翁,富翁也因施善得法而在方圆百里有很好的口碑。 在美国纽约,有个商人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铅笔推销员,顿生一股同情之心,他把1美元丢进卖笔人的怀中,便匆匆离开了。稍过一会儿,他忽然觉得这样做很不妥当,便连忙返回,从卖笔人那里取出几支铅笔,并郑重地对卖笔人说:“你和我都是商人,你有你东西要卖,而且上面有标价。”此事过后几个月,在一次社交场合,一位衣着整齐的推销商迎上这位纽约商人,并自我介绍:你可能已忘记我,我也不知道你的名字,但我永远忘不了你。你就是那个给了我自尊的人。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推销铅笔的乞丐,直到你走回来对我说:你跟我都是商人为止。 有一个乡村女孩,父母省吃俭用供她读书。但当临近高考时,她的父母不幸遇车祸双双罹难。高考后,她收到名牌大学录取通知书,但因无钱上学她打算弃学处出打工。当地传媒报道她的事,呼吁社会伸出援助之手帮她实现上大学的梦想,短短半个月,她收到近万元的捐款,学校了解她的情况后,决定为她减免一半学费,并发放特困生助学金,还将打扫食堂的勤工俭学工作给了她,每月可挣100块钱。一天她在校园橱窗内看到一则招聘启事,说学校出版社招聘校对,每月工资90元,她便找到学生处,谈了自己想换工作的想法。没想到那个老师说:我们看你是贫困生,才把这份勤工俭学的工作让给你做的,你怎么能拈轻怕重、挑三拣四呢?你还是先干好食堂这份工作吧!这使她非常伤心。学生会干部面向全校学生公开招聘,这名贫困生报名宣传部副部长一职,精心准备竞选学说,她的演说多次被热烈的掌声打断。然而两天后,她却落选了。这时,学校广播台播出了通讯:《特困生自信走上演讲台,毛遂自荐精神可嘉》,希望她珍惜来这不易的学习机会,把精力投入到学习中,以优异成绩回报关爱她的人,因贫困而落选,她非常沮丧。夏天到了,她从老家一位好心阿姨送的一大兜衣服里找到一条黑长裙,剪下一块别出心裁的做了一朵和一根细腰带配在另外一件玫瑰红的衣裙上。当她把这件自己改制折裙子空在身上时,背后传来一些风凉话:美什么美?还不是别人送的旧衣服!连饭都吃不起,还臭美呢!这些话彻底击垮了她仅存的一点自尊和自信。、 有一个下岗工人,其妻子生病住院,等着手术治疗 ,急需一大笔医疗费,家中还有一双年迈的父母和一个上中学的孩子,其经济拮据、囊中羞涩的窘态可想而知,他有一个表哥这几年下海赚了不少钱,是远近有名的大款,知道他经济困难的善后,拿出500元钱给他,说:“这几年像怎么搞的?真是把日子过成光景了,这些钱你先拿去用吧,如果不够就说一声。”这个人推脱还过得去,不肯收钱。他的表哥有些生气:没钱就是没钱,不要打肿脸充胖子,这些钱你先拿去花着,以后也不用还,这下你还有啥顾虑的?说着把钱往表弟身上一扔,扬长而去。这个人看着散落在地上的钱,心里如同打翻了五味瓶,很不是滋味。他感到表哥这种居高临下式的资助,不是对自己的同情,而是侮辱,把自己没有当人看待。为此,这个七尺男儿失声痛哭,泪如泉涌,最后把如数退给表哥,无论如何也不肯接受这种资助。 一个人不管所处的不幸多么险恶,经济上多么拮据,生活上多么困难,境遇上多么不幸,都毫无例外地拥有自尊心,强烈地要求维护个人的人格尊严,对于别人把自己作为施舍对象极为反感 ,认为那是一种耻辱。如果救助是把自己摆在同被救助者平等的位置。而是把自己当做给他人带来幸福的救世主,把他人作为施舍的对象,把对他人的帮助当作一种,表现出一种不可一世的神态 ,或者对其投去鄙夷的目光,那么被救助者不但不会感激你,反而会认为你的帮助是对他的伤害。、 可是,在很多时候,人们往往忽视了施善的最高原则,自觉不自觉地对受施者造成了伤害。我们经常看到领导关怀弱势群体的报道:受助者排成一排,噙着眼泪哈着腰,双手颤抖地接过领导递过来的救助物品和红包,嘴里不停地说着感激的话语。有的学校把受救助的贫困生名单公布于大庭广众之中。殊不知,这些做法已严重伤害了被救助者。他们的心还在滴血。前不久,曾看到这样两则电视新闻:一是某企业为贫穷小学生赠送书包、文具之类东西,贫困家庭的孩子一个个上台从领导和企业老板手中接过馈赠物品,台下师生在鼓掌。二是某看守所为7名刑满释放人员举行热闹的出监仪式,电视镜头下,看守所所长递给他们几个礼物:一把印有一路走好字样的雨伞、一本《公民道德规范》和一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还有,曾经为我国夺得首枚残奥会金牌的残疾运动员平亚丽直到今天还在为当年接受300元救济金感到痛心和伤感,她下岗的那年春节前夕 ,原本心怀感激地前去领救济金时,没想到工作人员却把3张面值百元现钞摊放在她手中,让记者不停地拍照。平亚丽说,这让她感到受了很大的刺激,因为自己居然被人拿来当做送温暖、献爱心、树政绩的道具! 政府和社会各界在救助弱势群体时,应坚持施善的最高原则 ,维护受施者的尊严,对他们多一些人文关怀,不把他们视为施舍的对象,甚至使他们不知道自己在接受救助。诚如是,那不仅是受救助者福音,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中应有之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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