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自然和社会双重属性远比爱情复杂深刻。
普通婚姻具有合法地繁育后代,受保护的共同财产,道德规范内稳定的性关系等功能。而在这些之外还附着着很多更具深意的内容。
平等误区。尽管说是男女平等,但平等是相对的,不平等是绝对的。任何一桩婚姻都有一强一弱,有强弱才能在很大程度上维系婚姻的稳固,绝对平等往往是矛盾的结点。婚姻是不怎么遵循对立统一规律的。
情爱有别。先有爱情而后婚姻当然很多,但维系婚姻的是感情。爱情和性别间吸引近些,感情和夫妻的融合近些。长久的婚姻把爱情变成了共同拥有的感情财富,美妙的爱情并不见得以婚姻维护。
社会干涉。婚姻不是孤立的,社会始终在干涉着婚姻。选择配偶时,有社会参照,个人品性以外的各种条件因素的综合,基本不存在没有任何社会痕迹只有两人之爱的婚姻。婚姻成立后更是时刻受到社会干涉,工作、住房、求学、病老等等,都得顺应或周旋或抗争种种社会干涉,不管你愿意不愿意。
创造观念。物质或精神创造是婚姻的重要基础。创造过程也是婚姻发展过程。只有通过这种创造,才能带来婚姻的生命,不创造肯定死亡。也许创造多了或少了婚姻还是发生了变化,但这不是创造的错,错在别处。
经营原则。婚姻是靠经营的。婚姻不是静止的,不变的,只有有意经营才能走到理想的彼岸。其实就是时刻想着对方的感受,时刻担着婚姻家庭的责任,有意地进行交流以达到相互理解。但是这一过程需要经营,要真诚,也要设计。
子女得失。抚育培养子女的过程本身是爱的释放、人性的自然体现,也是一种人伦的享受,不论子女是好是坏。子女是一把双刃剑,它带给婚姻的压力和负担是漫长的。有的婚姻因子女而破裂,有的婚姻因子女而维系着没有生命的形式。二人世界的美好是难得的,但这种婚姻是不完整的。有的婚姻因没子女而破裂,有的婚姻因没子女而晚景凄凉。
金钱作用。婚姻中有一方过分看重金钱,婚姻就不会平静。婚姻中过分没钱,也难以长久(有例外)。收入差距太大容易造成不平衡,容易节外生枝。
时间意义。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句话可能对情人比较合适,婚姻是需要在一起的。长久分离,不合人道情道,背离了婚姻的本性。
情人现象。婚姻中一方甚或双方有长久的情人,说明婚姻中有缺憾。有一人对性比较随意,婚姻就会缺乏稳定性或有潜在危机。经常看到其他异性好,容易去找情人。有了情人总会和离婚想在一起。
身体价值。身体是婚姻的第一基础。一生守着一个植物人,那是残忍的道义责任,不是婚姻。健康的身体不只指性,而是婚姻生活的生机。
婚姻选择:或去青山绿水,或进围城炼狱.